金融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金融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关于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第一种情况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签订的;第二种情况则是双方在达成合同时存在着对真实意愿的虚伪表达,这样的合同同样构成无效;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所签署的借款合同内含的条款违背了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且这些条款具有效力上的强制性,那么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第四种情况是,如果合同内容涉及到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破坏,那么这类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最后一种情况是,如果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并且这种行为损害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此类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借款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规定如下:在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以后,当事人通过该种方式获取的借款应予如数返还;如果无法进行真实返还或并无实际返还之必要时,应对该部分款项进行等额价值的折价补偿。
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若双方均有犯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当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产生效力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而获得的财产,必须予以全额返还;若无法进行真实返还或并无实际返还之必要时,应对该部分款项进行等额价值的折价补偿。
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若双方均有犯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以下列举了合同可能出现无效情况的几种常见情形:
1、当事人通过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再以高利率转贷给借款人,并且借款人在此之前已经知晓或理应知晓此事实;
2、当事人通过向其他企业或向本单位员工集资所得的资金,再以高利率转贷给借款人以谋求利益,并且借款人在此之前已经知晓或理应知晓此事实;
3、出借人在事先已知晓或理应知晓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借款;
4、借款合同内容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据称,登记解散后,已签订的合同时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尽管这并不会改变该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可能会随公司主体资格的消失而终止这个事实。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订立有效的合同还需要得到合同双方当事人内心意志与外在表达的高度一致性,即是他们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无误。
遗憾的是,有些时候,即使双方并非有意为之,也可能因言词表达和内心想法出现了差异,从而导致其意思表示不够真实。
这种真实性的欠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其成因可能是当事人的刻意为之,或者是由于疏忽大意,但无论何种原因,都有可能给合同的另一方带来利益损失。
因此,为了保护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出现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时,所订立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或者应该进行相应的变更和撤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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