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只交工伤险不交社保,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在职场中,很多劳动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单位只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却忽略了其他社会保险的缴纳,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员工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单位交了工伤险不交社保”这一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法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开始关注自己的社保权益,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仅选择性地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忽略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项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如果单位仅仅缴纳了工伤保险而未缴纳其他保险,显然是对法律的漠视。
为什么有些单位会选择只缴工伤险而不缴社保呢?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降低用工成本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通常较低,相较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单位只需支付较少费用即可完成缴纳,一些企业便打起了“擦边球”,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减少支出。规避责任风险
工伤保险主要用于保障员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等情况下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于某些高危行业来说,缴纳工伤保险似乎成为了一种“护身符”,以避免更大的赔偿责任。员工认知不足
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楚自己应享有的社保权益,甚至误以为只要有了工伤保险就足够了,这种信息不对称也为不良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单位交了工伤险不交社保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用人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需要补缴全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滞纳金。
建议参考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向劳动者提出以下建议:
了解自身权益
每位劳动者都应当熟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应享有的社保权益,只有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及时与单位沟通
如果发现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许多时候,单位并非故意违规,而是因为管理疏忽导致漏缴。寻求法律援助
若单位拒绝改正,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为详细的法律指导。保留证据材料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文件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务必妥善保存这些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交了工伤险不交社保的行为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作为劳动者,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用人单位,则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毕竟,只有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才能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
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并为您的实际维权行动提供参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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