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人一个孩子是否还需要给抚养费
一、离婚一人一个孩子是否还需要给抚养费
若需承担抚养责任,然而通过友好协商,一方可自愿承担养育一个子女,而无需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用亦视为可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如有未成年子女,其中一方应直接负责其抚养事宜,而另一方则需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协议或裁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之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了孩子如何落户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并获取书。
若子女已经成功在相关户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则为了实现,只需带上孩子的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前往夫妻区的派出所提交申请,同时,申请表中需详细填写关于孩子的归属情况。
接下来,依据离婚证书中所记录的与儿童抚养权相关的内容,在同一地点的派出所按时提交准许迁入的申请。
在获得准入地的批准后,前往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迁移证》。
最后,携带《迁移证》前往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可。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当公民因为、离婚、、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户口发生变化时,应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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