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对方不承担儿子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一、分手后对方不承担儿子该如何处理
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切实履行抚育责任与义务,便可向一审法院提交相关投诉和反馈,由一审法院对那些未能贯彻执行判决结果、忽视教育引导及警告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及忠告措施,敦促其积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倘若经过上述教育及警示之后,另一方依旧固执己见,无视的规定,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决,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方当事人有权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
在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之时,通常情况下需要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且涉及到支付、抚养费以及抚育费等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均可由审判庭移交给执行机构进行执行。
换言之,对于涉及到费、抚养费以及抚育费等方面的生效法律文书,亦可无需当事人提出申请,而是由法院依据职权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后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两个孩子一个一个跟父亲一个跟母亲抚养费怎么解决
1、若离婚涉及两名子女且均由父母一方照顾,另一方可支付相应抚养费,通常占月总收入的20%-50%。
2、针对育有两名子女且分别由父母抚养的情况,现实操作中需要参考如下因素:
(1)如双方经济实力相当,子女年纪相仿,抚养费用大致相同,则无需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2)若一方经济状况显著优越于另一方,或子女抚养费用不对称,即便各自抚养一名子女,另一方仍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差额;
(3)若或法院判决规定双方各自抚养一名子女且互不支付抚养费,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遭遇重大支出(如突发严重疾病),可就此部分支出要求对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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