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关系要给之前的抚养费吗
断绝关系要给之前的抚养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拖欠的抚养费是需要给付的,权利人可以起诉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权如何变更
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
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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