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法律顾问律师函
《软件名称]软件侵权的律师函》
尊敬的[侵权方名称]:
我们是[律师事务所名称]的律师,代表[软件著作权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就贵方使用[软件名称]软件的行为,向贵方发出本律师函。
委托人是[软件名称]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贵方在未经委托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软件名称]软件,该行为侵犯了委托人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郑重要求贵方立即停止使用[软件名称]软件,并删除已经复制的软件,我们希望贵方能够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贵方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具体期限]日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届时,委托人将有权向贵方提起诉讼,要求贵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贵方使用[软件名称]软件的侵权问题,我们建议贵方采取以下措施:
- 立即停止使用软件:贵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软件名称]软件,以避免进一步扩大侵权行为的范围。
- 删除已复制的软件:贵方应当删除已经复制的[软件名称]软件,以减少侵权行为的后果。
- 与委托人进行沟通:贵方可以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我们建议贵方积极与委托人合作,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贵方无法与委托人达成和解,我们建议贵方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小编总结
本律师函旨在提醒贵方注意使用[软件名称]软件的侵权行为,并要求贵方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侵权,我们希望贵方能够认真对待本律师函,并积极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贵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使用软件时,建议贵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我们也提醒贵方,侵权行为可能会给贵方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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