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有限制
讨要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否有限制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成年时止。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亦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司法解释稿中曾规定:“子女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讨论中有观点提出,审判实践中对该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有些认为,既然抚养费请求权为一种法定债权,债权即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并在抚养费案件审理中,采纳上述观点对案件作出判决。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本条规定追索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可能会导致大量抚养费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客观上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不宜就此作出规定。基于上术第二种观点意见,同时考虑到审判实践中对此问题意见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司法解释最后定稿时删除了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规定。但在具体审理案件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利益出发,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作出公正裁决。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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