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怎么没有量刑的可能
一、检察院怎么没有量刑的可能
每当检察院在进行环节的时候,他们会根据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比如他的行为有多严重啊,性质恶劣啊,还有被判的罪名等因素,再加上有关的法规来做出判断,然后据此给出一个关于应该给这个被告人用哪种刑罚以及刑罚的轻重程度的建议。
但是呢,并不是每一次检察院都会提出这样的建议哦,比如说在一些特别复杂的案件里头,检察院可能就会因为证据不够充分,或者案子太复杂了,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最后决定不提出来。
就算检察院没有提出这样的建议,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还是会按照被告人的罪行,性质,情节,还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法给他判刑的。
《》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二、检察院量刑怎么直接量刑
在司法审判程序中,法院在衡量罪行程度及量度时,通常会积极参考并采纳检察机关所提出的量刑建议,此后再结合被告人具体案件的情节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
关于合法性情节,是指受到现行法规明确规定,在量刑过程中需要重点考量的各种因素;而合理性情节则涵盖了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发生的环境和条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后果、的个人背景以及其一贯的行为表现、以及其在犯罪之后的态度等等。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告人的刑罚进行适当的减轻或者加重处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偏向于6个月”或者“偏向于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三、检察院量刑13年怎么算
倘若一名罪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3年,那么他在监狱中的服刑时间最少也要达到6年零6个月,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始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同时时也要求相应地满足这一条件。
具体来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能够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而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实际执行超过13年,并且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改造,表现出明显的悔过之意,且没有再次犯罪的任何可能性,便有可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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