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法(民法典遗产继承中债务清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如何认定遗产内债务清偿,接受遗赠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遗产内债务清偿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继子女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那么继子女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权利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所以继子女就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上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我们知道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而终止,而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需要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样才有权利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否成立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继父母和继子女共同生活,既需要有物质上的帮助,包括承担全部或部分生活费、教育费,也需要情感上的交流、关心教育、照料生活等,这些是认定扶养关系的关键。
失去行为能力怎么做放弃遗产继承
放弃遗产需要继承人自愿作出表示,如果继承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作出放弃继承权表示,而监护人不能代为放弃遗产,所以失去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放弃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