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司法解释)
投放虚假的爆炸物,放射性的物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行为人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属于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满足这四个条件,认定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怎么样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满足下面这四个条件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在服刑期间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服刑期间犯罪不属于累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的才可能构成累犯,而在服刑期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此不能构成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法律上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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