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提出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备什么条件可判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判离婚
离婚案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本的标准,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认定比较主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法律规定了以下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七)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一方经常嫖娼、或者犯有强奸罪、组织卖淫、误入妇女罪等罪行,或者婚后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双方当时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领取离婚证后,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是不能反悔的。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这种情况是我们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情况,这个起诉难度不大,只要约定合法,法院都会支持。
2、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做出分割的财产,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起诉到法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
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
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
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
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
婚后的感情如何;
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
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
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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