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一、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免于刑事责任就是不用负刑事责任了,不过免予刑事处罚呢,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只不过法院没判给他们刑罚罢了。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比如说:
(1)你做的事情虽然有些严重,但叫人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所以就不算犯罪啦;
(2)你犯的这个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也就是说就算抓到你也不能再给你定罪了;
(3)你得到了国家的特赦,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接受刑罚了;
(4)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些犯罪必须得有人告发才能算数,如果没人告发或者被告发后又撤回了,那就不能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了;
(5)如果你是或者被告人,结果死掉了,那也不能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了;
(6)还有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比如你是未成年人啊,或者你是精神病人等等,这些都可以让你免于刑事责任哦。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处罚刑罚处罚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刑事处罚跟刑罚处罚其实就是一回事儿啦!
1、刑事处罚嘛,就是你干了啥坏事儿,然后刑法给你定个,让你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就是咱们平时说的刑罚。
2、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啊,刑事处罚呢,可以分成两大类,也就是主刑和附加刑。
3、那主刑都有哪些呢?简单说吧,就是以下这些:
(一)管着你,不让你随便乱跑的;
(二)关在小黑屋里吃窝头的;
(三)判个几年到几十年的;
(四)牢底坐穿的;
(五)最重的一种,就是把你给毙了的。
三、受刑事处罚人员教师资格是什么
我国《教师法》明文规定,凡被依法或因蓄意犯罪而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者,将无法获得教师从业资格;即便已获取相关书,也会被依法吊销。
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形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无论主刑是否涉及有期徒刑,只要附加刑中包含剥夺政治权利这一项,便无法再申请教师资格;第二类则是不论是否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只要主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均会失去担任教师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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