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检察院量刑依据是什么
法律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时,必须立足于犯罪行为的事实情况、犯罪性质及其恶劣程度、犯罪情节的轻重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公正合理的量刑评判。
所谓犯罪事实,即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犯罪实施的具体时空位置、犯罪工具的使用方式、犯罪动机和目的等一系列真实客观的事实情况。
而犯罪情节则包括了犯罪者是否初次犯罪、偶然犯罪,是否存在、坦白、立功等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属于、再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至于社会危害性,则是指对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秩序以及公民合法权益所造成的实际或潜在的损害程度。
还需考虑到的个人情况,例如其年龄段(针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健康状况、悔过表现等等。
关于和解与赔偿问题,需要关注犯罪者是否已与受害方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是否已经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以及是否获得受害方的谅解。
最后,我们要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一政策,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平衡。
在提出量刑建议时,我们必须依赖于确凿充分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言、鉴定意见等,并且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法庭的严格审查,确认其真实性。
尽管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基于以上诸多因素综合考虑后提出的,但最终的判决和量刑仍将由人民负责。
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将会全面审查案情,并依据相关做出公正的判决。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仅仅是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参考之一。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检察院量刑后多久会开庭
在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建议之后,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期限之内启动审判程序并举行公开庭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案件涉及到诸如可能判处的严重罪行、附带等特殊情况,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如需进一步延长,则应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至于具体的开庭日期,则由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只要未超出法定的审判期限,便属合法合规。
三、争取是在检察院还是在法院呢
要想得到减刑啦,主要还是得看法院。
如果一个人因为犯了事被判了刑,但是又觉得自己的罪行没那么严重,想要少蹲几年,那就得向法院递交申请咯,这个申请可以由律师来帮你完成,也可以亲手写一份信交给监狱的管理员。
然后法院会看看你到底做过啥啊,还有你认错不认错啊,有没有什么新证据之类的,再决定要不要给你减刑。
当然啦,检察院也可能会插手监督,保证整个过程都是公平公正的,不过最后的决定权还得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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