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十七年能减刑几年假释几年
一、判刑十七年能减刑几年假释几年
被判处长达十七年之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若能够展现出优良的行为表现及积极的改造意愿,是可以向法务机关提出减刑申请的。
减刑的详细时间标准将依据罪犯的行为表现、所涉罪责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考量,通常情况下,减刑的期限不会超过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换言之,从理论层面来看,罪犯最多可获得约八年的减刑。
关于假释,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满原判刑期的三分之一以上且确实表现出悔过自新、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前提下,方可申请假释。
对于被判处十七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理论上在服刑期满五年左右之时,只要满足了相应条件,便有权向法务机关申请假释。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律师可以申请假释吗
律师具备代理申请假释的资格,然而,假释的最终裁定权仍归属于法院或其他有关司法机构。
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尽职地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基础上,向法院递交假释申请表,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增强申请的合理性。
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也会全力以赴地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充分强调其在改造期间的良好表现,悔过自新的诚意姿态,以及对回归社会后不会再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等方面的考虑因素,以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实现假释的可能性。
三、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是吗
若在假释考验期限届满之后,发现有尚未判决的罪行,通常来说,这样的情形并不构成累犯。
累犯,作为刑法中的一种概念,特指那些在首次被定罪量刑后,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在假释期间未曾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那么,即便是在考验期结束之后才察觉到过去存在的漏罪情况,也往往难以将其视为累犯。
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我们认定累犯,必须以再次犯罪为基础依据,而假释期的结束,则象征着该名罪犯先前所涉罪责的刑事处罚已然终结。
在此种情况下,若发现漏罪情况,通常都会进行单独的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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