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法律效力讲解,仲裁的裁决有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仲裁裁决效力的相关规定是,仲裁裁决书是从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的,所以仲裁实行的都是一裁终局制。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争议,不能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比如仲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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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效力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效力法律规定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事由有哪些
1、 没有仲裁协议的;
2、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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