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抵押房产过户问题(民法典关于抵押房产买卖的规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抵押房产房产证被撤销如何处理,已抵押的房产过户怎么办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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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抵押房产房产证被撤销如何处理
抵押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后,房产证被不动产登记机构撤销的,房屋抵押权就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担任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2)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按案件标的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
1、贵阳市区内案件起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以上,贵阳市区外本省范围内起费标准为每件5000元以上,本省以外的案件起费标准为每件1万元以上。
2、在第1项基础上按下列比例累计收费:
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
民事、经济、仲裁不涉及财产元/件1000-2000元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1万元以下元/件500-2000元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10001-10万元/件5%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100001-50万元/件4%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5000001-100万元/件3%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10000001-500万元/件2%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50000001-1000万元/件1%
民事、经济、仲裁涉及财产10000万以上元/件0.5%
3、单独非诉讼代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费,但不低于最低起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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