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案件必须是原件吗,裁定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什么意思
案卷移送法院管辖时间法律没有规定,只是规定了法院发现自己对于案件没有管辖权之后,需要将案件进行移送。且需要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于受移送的法院来说,无正当理由不得不受理被移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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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移送法院管辖时间法律有规定吗?
1、法律规范对于移送管辖的时间并没与严格的要求,一般只有是案件被受理并且开始审理了之后,才会存在案件是否需要移送的问题,而为了不影响民事纠纷的审理,一般是由两个法院协商后对案件进行移送。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3、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纠纷案件法院移送管辖错误怎么办?
1、民事纠纷案件法院移送管辖错误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
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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