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脱逃罪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脱逃罪与越狱罪的实际上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的话是没有区别的。
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虽然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但仍存在如下区别:
(一)行为方式不同组织越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机关对抗;
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
(二)行为人数量不同组织越狱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逃跑越狱的行为。
而脱逃罪一般只是个别犯罪分子单独的逃跑行为区分脱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
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
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
拿了别人丢了的东西是什么罪
可能构成侵占罪。
但本罪告诉才处理。
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拿走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行为人应达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才会构成犯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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