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有必要降低刑事责任吗(青少年犯法几岁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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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负担刑事责任的年纪是什么
未成年人负担刑事责任的年纪是16周岁。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最小为年满12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暂予监外执行两天冲抵刑期一天可以吗
监外执行当然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监外执行这种判决都是因为罪犯当前存在着某些特殊情况,在这些特殊情况消失之后,如果罪犯的刑期还没有满法院会收监的,但之前监外执行的这些天数会折算到前期当中。
也有可能法定情形消失后服刑期满,就不再收监了。
监外执行能折抵刑期。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
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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