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仲裁有何区别(诉讼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包括:可申请强制执行、有特定的仲裁程序、仲裁的时间受限等。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纠纷的时候,一定是要根据纠纷的性质,来确定最合适自己的纠纷处理方式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共同点包括什么?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具体如下:
1、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被受理后都会被开庭审理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分公司的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如是协商一致,就由双方协商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与固定期限员工一致,基数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平均数来确定,补偿的月份根据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即以下两个参考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年限;
2、解除劳动合同前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
最终补偿金金额=解除劳动合同前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乘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乘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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