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被判犯下的罪犯,处于服刑期间,只要他们能够恪守监管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真正的后悔并有所改变;或是通过立功行为获得肯定,就有可能得到减轻刑罚的机会;然而若有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必定会从轻发落:(1)阻止了他人进行严重的犯罪活动;(2)举报了监狱内部或外部发生的重大犯罪活动,经过仔细核实后证明其真实性;(3)在科技领域拥有创新的理念或专利发明;(4)在日常生活中,不顾个人安危,舍己为人;(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时,展现出卓越的表现;(6)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诈骗共犯怎么处罚
1.对于团伙作案的诈骗案件,应根据各成员所参与诈骗活动的总金额来确定他们各自的犯罪数额,并且还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在整个团伙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在作案过程中获得的非法收益等因素,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2.主谋级别的共同诈骗犯罪者,如若其累计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可能还需承担;而作为从犯的同伙,如果其累计诈骗金额也达到了一定标准,则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样可能还需承担罚金,但在量刑时会在上述基础上予以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理。
以上是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米律来源链接:https://www.237fa.com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