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有哪些
一、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有哪些
关于这个医患事故犯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滴~就是,医疗人员如果在工作中突然不干了,无缘无故拒绝给那些病情紧急的病人提供必要的治疗,或者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进行实验性的医疗操作,甚至严重违反了查对和复核制度,比如使用了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等,还有就是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已经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些都可能导致病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他们的身体健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五十六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二、法定损害分成的等级有几个
医疗事故的级别则是基于给病人身体带来的伤害情况来划分的,总共分成了四个层次:首先是最严重的第一级医疗事故,这个层次的事件结果会直接让病人失去生命或者受到严重的残疾。
其次是二级医疗事故,这类事故会给病人带来中等程度的残疾以及器官组织遭受损伤从而导致其功能出现严重障碍的情况。
再来看看第三级医疗事故,这种类型的事故会给病人带来轻度的残疾和器官组织受伤害从而在功能方面产生一般的困扰。
最后就是我们常说的第四级医疗事故,这是一种虽然没有前几级那么严重但是也会给病人的身体带来明显的人身损害其他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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