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归属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归属规定是什么
1、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七百四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应该属于谁所有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
2、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3、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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