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是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是哪些
1、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法律依据:《》
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哪些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主张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上述几种情形之一,而本案中李某所依据的就是第五种情形。
5、以下的租赁合同无效:
(1)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3)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
(4)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5)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总之,出租人不能以个人的感觉去推断承租人有没有意向购买该不动产,买不买这是承租人的事情,但是否通知到位这就是出租人要注意的了。假如说出租人没有提前告知承租人一声,那么承租人其实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无效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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