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租赁一方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一、民法典房屋租赁一方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一方终止合同的赔偿方式是:首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怎么对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情况进行赔偿
根据有关规定,租赁房屋时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和违约金以及损害不能重复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