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什么是人均可支配收入”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什么是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严格来说这么使用不够准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
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半年中国经济数据,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0%,增幅较高,主要是受去年上半年低基数影响。比2019年上半年增长15.4%,两年平均增长7.4%,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2%,略低于同期经济增速。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5元,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48元,增长14.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1%。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什么意思
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城镇居民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应交纳的税款、社保支出及其他记账补贴后的实际收入,然后将家庭的实际收入除以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得出每一成员的实际收入数额就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都是用来形容城镇居民,而不是农村家庭,农村一般是农民纯收入。行政机关每年都会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进行数据统计。
法律规定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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