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怎么证明租赁合同不成立
一、当事人怎么证明租赁合同不成立
要证明租赁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证明缺乏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租赁合同需包含租赁物的明确信息、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若合同中对这些核心内容约定不明或缺失,可作为不成立的证据。例如,租赁物描述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具体指向。
(二)证明不存在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成立通常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若能证实双方并未就租赁事宜达成明确的要约与承诺,如一方只是提出初步意向,另一方未明确表示同意,可说明合同不成立。
(三)证明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若一方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所谓的租赁合同,可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言等,来证明合同不成立。
(四)证明合同未依法成立的其他情形,如违反的强制性规定,涉及违法租赁物等。通过上述方面收集和提供证据,有助于证明租赁合同不成立。
二、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在租赁合同中,违约金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约定违约金。租赁双方可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有效的。例如,双方约定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租金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二)法定违约金。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当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金调整。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一般会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三、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当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解决。与租客友好沟通,了解其不搬走的原因,尝试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让其寻找新住所。
(二)书面通知。若协商不成,可向租客发送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租赁合同已到期,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并保留好相关送达凭证。
(三)寻求法律途径。若租客在通知期限届满后仍不搬走,房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客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租赁合同、书面通知等。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若租客拒不搬走且严重影响房东生活或造成较大损失,房东也可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强制手段要求租客搬离,但需注意避免采取过激或违法的行为,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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