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跟承包合同的区别
一、租赁合同跟承包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其一,合同目的不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以满足自身使用需求,比如租赁房屋用于居住或办公。而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目的是通过对承包事项进行经营管理,获取经营收益,例如承包果园进行水果种植销售。
其二,合同内容侧重不同。租赁合同主要围绕租赁物的使用、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租赁物的维护等方面进行约定。例如,明确期间的维修责任。承包合同则侧重于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承包费用、承包期限、生产经营指标等,像承包工厂需约定生产产量等指标。
其三,权利义务不同。承租人一般只需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对租赁物无经营管理决策权。承包人则需对承包事项进行全面经营管理,承担更多经营风险,享有一定经营自主权。
总之,租赁合同与承包合同在目的、内容和权利义务等方面均有明显区别。
二、什么叫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特定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财产返还给出租人的合同。
从合同主体看,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租人需是对租赁财产有合法处分权的主体,承租人则是有使用租赁财产需求的一方。
从租赁财产角度,租赁财产范围广泛,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等各类财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财产,一般不得作为租赁财产。
在权利义务方面,出租人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财产符合约定用途;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使用租赁财产、支付租金,且在租赁期满后返还租赁财产。
财产租赁合同在经济生活中较为常见,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租赁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三、租赁合同公章在哪盖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公章的加盖位置通常有一定的规范和惯例,以下为你说明:
合同开头部分。一般在合同首页的合同名称下方,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处,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名称后可加盖公章,以表明合同主体身份,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合同结尾部分。这是最为常见的盖章位置,在合同的末尾,通常会有专门的“签字(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等字样的区域。双方在此处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签字,表明对合同全部条款的认可和接受,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涉及重要条款的补充、变更等,可能还需要在相关具体条款旁加盖公章,以强调对特定条款的确认。需注意,公章应清晰、完整地加盖,避免模糊或重叠影响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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