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租赁合同
一、什么是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特定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财产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从主体方面看,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租人须是对租赁财产享有处分权的主体,能够合法地将财产出租;承租人则是获得租赁财产使用权的一方。
在租赁财产方面,其范围较为广泛,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等各类财产。例如房屋、车辆、机械设备等。
关于租金,这是承租人使用租赁财产的对价,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租赁期限也是财产租赁合同的重要内容,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不定期租赁则相对灵活。
财产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负有返还租赁财产的义务,且应保证租赁财产符合约定的状态,若有损坏需按约定承担责任。
二、商场没产证租赁合同有效吗
商场没有产权证,其租赁合同的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一是若商场属于合法建筑,只是暂时未取得产权证,比如新建商场尚未完成相关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因为该建筑本身是合法存在的,不影响租赁关系的成立和实际使用,租赁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时,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若商场属于违法建筑,比如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的,那么租赁合同无效。因为违法建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本身不具备合法的产权基础,基于此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商场没产证租赁合同就一定有效或无效,要根据商场的具体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涉及此类纠纷,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租赁合同标的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租赁物。具体阐释如下:
租赁物是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特定财产。租赁物需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租赁物应为有体物,即具有一定的物质形态,能够为人们所感知和控制,像房屋、车辆、机械设备等。其次,租赁物应具有可使用性,能够满足承租人特定的使用需求,以实现租赁合同的目的。
从范围来看,租赁物非常广泛,既可以是动产,例如各类工具、仪器等;也可以是不动产,典型的如房屋、土地等。在不同类型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各不相同,相应的租赁条款和双方权利义务也会根据租赁物的特性而有所差异。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物的具体名称、数量、质量、用途等关键信息,以避免在租赁过程中因租赁物的相关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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