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如下: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 权利:按约定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收回租赁物;若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等情形下,有权。
- 义务: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对租赁物的瑕疵负有告知义务,若因瑕疵造成承租人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 权利: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若租赁物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即使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 义务: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租赁期限届满,应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在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时,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一)协议管辖。若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比如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的某具体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规定,就以该约定为准。
(二)法定管辖。若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合同履行地通常为租赁物的使用地。例如租赁房屋用于居住,该房屋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三)专属管辖。若租赁的是不动产,比如房屋、土地等,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所以涉及不动产租赁纠纷,需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总之,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需先看是否有有效约定,再依据法定和专属管辖规定来判断。
三、租赁合同履行的首要原则是什么
租赁合同履行的首要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具体体现如下:
(一)在租赁物交付方面,出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和使用状态。例如,出租房屋的,应保证房屋的基本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则应按照约定的方法和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二)在租金支付方面,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支付租金。若约定按月支付,就应在每月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三)在租赁物的维护和保养方面,双方都有相应义务。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的必要维修义务,以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因自身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贯穿租赁合同履行全过程,是保障租赁关系稳定、实现双方权益的重要基础。
以上是关于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