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哪几种无效
一、租赁合同哪几种无效
租赁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无效: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例如,出租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事实,诱使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且损害了国家相关安全管理利益。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出租方与承租方合谋,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来逃避债务,损害了的利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表面上签订的是合同,实际上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提供场所。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将租赁房屋用于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租赁未经合格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违反了消防法规的强制性要求。
总之,租赁合同需符合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合法原则,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租赁合同律师有哪些
要查找珠海的租赁合同律师,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通过当地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拥有会员律师的详细信息,可登录其官方网站,查找相关律师名录,从中筛选出擅长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的律师。也可直接致电律师协会咨询,工作人员能提供一些专业律师的推荐。
二是利用网络平台。一些知名的法律专业网站、法律服务平台,会有大量珠海律师的信息展示,包括其专业领域、执业经验、客户评价等。通过搜索“珠海租赁合同律师”,能找到众多相关律师,再进一步了解其背景和业务能力,选择合适的律师。
三是向熟人咨询。如果身边有在珠海有过租赁纠纷诉讼经验,或者有法律行业人脉的朋友、同事等,可以向他们打听可靠的租赁合同律师。他们基于自身经历或了解,可能会提供一些实用的推荐。
四是到当地律所实地走访。珠海有许多,可直接前往,与律所的律师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他们在租赁合同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从而确定是否委托。
三、如何认定租赁阳合同效力
认定租赁阳合同的效力,需从多方面考量:
一是合同的订立是否存在法定无效情形。若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阳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阳合同往往并非当事人真实的租赁意愿体现,而是为了规避某些监管、税收等目的而订立的虚假表象合同。若能证明其并非真实意思表示,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是结合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若实际履行的是与阳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其他约定(如存在阴合同),且阴合同不存在无效情形,那么阳合同的效力可能难以得到认可,而应以真实履行的阴合同相关内容为准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总之,认定租赁阳合同效力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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