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抵押后再出租出租权能对抗抵押权吗
一、房租抵押后再出租出租权能对抗抵押权吗
一般情况下,出租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在房屋设定抵押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当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房屋的出租权是基于产生的,其效力相对抵押权而言处于次要地位。
如果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行为,新的受让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受让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当然,在抵押之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后,新的受让人应当尊重该租赁合同的约定,直至租赁合同期满。
但如果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在抵押之后,且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租赁合同的存在,那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对受让人具有一定的对抗效力,受让人不能立即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内继续有效。
总之,房租抵押后再出租,出租权能否对抗抵押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二、厂房租赁要交什么费用
公司厂房租赁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租金:这是租赁厂房的主要费用,根据租赁面积、地段、设施等因素确定。
2.押金:为保证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完好及租赁费用的按时支付,出租方通常会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租赁期满或后,如无违约行为,押金应如数退还。
3.物业管理费:如果厂房所在的园区或楼宇有物业管理服务,承租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于园区或楼宇的公共区域维护、清洁、安保等。
4.:使用厂房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5.供暖费(如有):如果厂房需要供暖,供暖费用通常由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缴纳。
6.税费:可能涉及到的税费包括等,具体情况根据当收政策而定。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项费用的承担方、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细节,以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三、房东要带人看房租客可以拒绝吗
房东在合理范围内带人看房租客通常可以拒绝。如果房东未经租客同意频繁带人看房,严重影响租客的生活安宁和居住体验,租客有权拒绝。但如果房东是在合理的时间(如租客不在家的正常工作日时间段)且提前通知了租客,告知看房的目的、时间和大致时长等相关信息,租客一般应当予以配合。因为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处置,包括让潜在租客看房等行为。然而,租客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与房东协商看房的安排和限制条件等。如果双方无法就看房事宜达成一致,可通过协商或依据中的相关条款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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