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办产证好还是交房租好
一、动迁房办产证好还是交房租好
动迁房办产证和交房租各有其利弊。
办产证方面,办理产证后,动迁房就成为了完全产权的房产,拥有合法的产权证明,可进行买卖、转让等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房产的增值,且后续居住更为稳定,不必担心随时被收回或面临到期等问题。
交房租则较为灵活,前期资金压力较小,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的购房款。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随时选择不同的居住地点和房屋条件,避免因房产问题而长期被束缚。
然而,如果长期居住且经济条件允许,办理产证更有利于保障自身的居住权益和资产价值。如果只是短期居住或经济较为紧张,交房租可能是更合适的选择。但总体而言,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居住需求和长远规划等因素来做出决策。
二、动迁房办了产证算名下有房吗
动迁房办了产证通常算名下有房。动迁房在办理产证后,其产权即归属于特定的个人或家庭,从房产登记的角度来看,该房产已被记录在名下。这意味着在房产相关的政策、交易等方面,该动迁房会被视为名下的房产。例如,在限购政策中,若已有动迁,再次购房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如购房套数的限制等。同时,在涉及房产抵押、交易税费等方面,该动迁房也会按照有房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动迁房办了产证就算名下有房。
三、动迁房70年后归谁
动迁房70年后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70年是的期限,而非房屋所有权的期限。在70年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
然而,土地使用权方面,若国家未作出收回土地的决定,原产权人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续期。续期的方式和费用等具体事宜,需依据当时的来确定。
如果国家决定收回土地,对于地上的房屋,通常会按照一定的补偿标准给予原产权人相应的补偿。
总之,动迁房70年后的归属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情况来综合判断,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国家收回土地以及相应的补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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