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电器用坏是谁负责修
一、房屋租赁电器用坏是谁负责修
房屋租赁中电器损坏的维修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首先,若中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合同规定由承租人承担电器维修责任,那么在电器损坏时,承租人就应当负责维修;若约定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则承担维修义务。
其次,若无合同约定,通常遵循“谁使用、谁损坏、谁负责”原则。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电器损坏,如过度使用、违规操作等,承租人有责任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例如承租人频繁开关大功率电器致其损坏。
最后,若电器是因自然老化、正常损耗而损坏,一般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为出租人作为房屋及附属电器的所有者,有义务保障租赁物符合正常使用状态。比如灯泡自然烧坏、空调正常使用多年出现故障等情况。总之,房屋租赁电器损坏维修责任要结合合同约定与损坏原因综合判断。
二、房屋租赁抵债后能否执行租金
在房屋租赁抵债后,能否执行租金需分情况来看。
若房屋租赁抵债经过了合法有效的程序,且相关协议明确约定以租金抵偿债务,同时该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按照约定执行,在抵偿债务的范围内,租金不能再被其他随意执行。因为这种抵债约定在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应当得到尊重和履行。
然而,如果该抵债行为存在瑕疵,例如抵债协议是在胁迫、欺诈等非法情形下签订的,或者抵债行为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其他债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能有权申请执行该租金。例如,若抵债行为导致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且符合法定撤销权行使条件,其他债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该抵债行为,进而申请执行租金以实现自身债权。
总之,房屋租赁抵债后租金能否执行,关键在于抵债行为的合法性和是否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准备材料。出租人需提供、等证明其身份及房屋权属的材料;承租人则准备好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其二,提出申请。租赁双方可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务服务窗口,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如实申报租赁信息,包括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租赁期限、租金等。
其三,审核查验。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可能会实地查验房屋状况,确认租赁事实及信息的真实性。
其四,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在办理前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清楚,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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