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走交强险流程怎么操作?一文讲清理赔关键点!
交通事故中遇到对方全责,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认责就能轻松理赔,但实际流程中隐藏不少“坑”。如何正确通过交强险完成索赔? 关键在于理清责任认定、报案时效、材料准备三大核心环节。
第一步:现场处理与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务必保护现场并报警,即使对方承认全责,也要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文件是后续理赔的“通行证”,缺少它保险公司可能拒赔,若对方拖延或拒绝配合,可要求交警记录其行为,作为后续追责依据。
第二步:全责方报案与交强险启动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责方需在事故后24小时内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即便对方是无责方),若全责方推诿,无责方可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要求启动交强险“无责赔付”程序。
第三步:定损与理赔材料
交强险赔付范围包括医疗费(上限1.8万元)、财产损失(上限2000元)。双方需共同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定损,避免后续争议,无责方需准备:
- 事故认定书原件
- 医疗票据、修车发票
- 银行账户信息
- 对方交强险保单号(可通过交警获取)
第四步:争议处理与法律支持
若全责方保险公司拖延赔付,可向银保监会投诉(12378热线),或直接起诉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交强险具有“先行赔付”特性,即使全责方未购买商业险,无责方仍有权通过交强险获赔。
建议参考
- 不要私了签字:口头协议无法律效力,必须签署书面赔偿协议。
- 全程录音留证:与对方及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 关注时效: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1年,财产损失为2年,超期可能丧失索赔权。
相关法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事故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依法对受害人(不含本车人员)予以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7条:保险公司需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所需材料,材料齐全后5日内核定赔偿。
对方全责走交强险的核心逻辑是“责任明确、程序合规、材料完整”,无论是现场处理还是理赔沟通,都要做到步步留痕、主动推进,尤其需注意:交强险赔付的是“对方损失”而非“己方责任”,无责方无需担心保费上涨问题,遇到推诿时,法律赋予的投诉与诉讼权是最终保障。—你的沉默可能成为他人逃避责任的借口,积极维权才能让规则真正服务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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