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找谁拟订
一、租赁合同是找谁拟订
租赁合同可以由多种主体拟订。
如果是个人之间较为简单的租赁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拟订。只要包含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物的描述(如房屋的地址、面积等,车辆的型号、车牌号等)、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用途、维修责任等基本条款即可。
企业或商业性质的租赁,可能会由专业的法务人员拟订。企业通常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他们熟悉相关,能够根据企业的需求和特殊情况拟订出较为完善的租赁合同,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拟订。律师具有专业的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租赁(如、设备租赁等)和各种特殊情况(如转租、优先购买权等复杂问题)拟订全面、严谨的租赁合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菜场租赁合同怎么签
菜场租赁合同签订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合同主体
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联系方式等,确保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租赁标的
1. 明确菜场的具体位置、面积、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避免产生歧义。
2. 对于菜场的附属设施,如水电设备、冷藏设备等是否包含在租赁范围内要详细说明。
(三)租赁期限
确定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同时对续租、提前解约等相关情况的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的具体金额,可以是固额,也可以约定按一定的计算方式得出。
2. 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同时要确定支付的周期,如月付、季付或年付。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菜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符合约定使用目的的场地。
2. 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菜场,按时支付租金,遵守菜场的管理规定等。
(六)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如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等。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可以约定通过或者诉讼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
在签订菜场租赁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租赁合同解除设施归谁
在租赁合同解除时,设施的归属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例如约定设施在后归出租人所有或者归承租人所有,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对于承租人自行添附且未形成附合的设施,承租人可以拆除带走,但应当恢复租赁物原状;对于已经形成附合的添附物,例如对租赁房屋进行的装修等,如果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按照导致合同解除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另外,如果设施是出租人提供的,在合同解除后,除因承租人过错导致设施损坏或灭失外,通常设施应归出租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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