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租赁合同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租赁合同要什么材料
办理租赁合同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出租方与承租方都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这是明确合同主体的必要材料。
2. 房产证明材料。如果是个人出租房屋,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代理出租,除房产证外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授权;若是单位出租房屋,则要提供单位的副本等证明单位合法身份的材料以及房产相关证明。
3. 租赁合同文本。双方需提前拟定或采用标准格式的租赁合同文本,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
二、租凭合同与租赁的区别
租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租赁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物的描述、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各项条款。
租赁则是一种经济行为或活动,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过程。
具体区别如下:
1. 性质方面:租赁合同是一种契约性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租赁是一种经济交易活动的统称。
2. 内容形式:租赁合同有着明确的格式和条款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呈现居多;租赁更多是一种行为现象的描述,不局限于书面形式。
3. 功能作用:租赁合同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的依据;租赁是实现资源(如房屋、设备等)有效利用的一种经济手段。
三、怎样撤销土地租赁合同
要撤销土地租赁合同,需考虑以下情况:
(一)协商解除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直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这需要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明确的意愿、时间以及相关善后事宜,如租金的结算、土地的返还等。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土地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或者出租方表明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方需要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并且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或来确认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以避免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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