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如何委托代理
一、房屋租赁如何委托代理
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人需清晰确定委托代理人具体办理的房屋租赁相关事务,比如寻找租户、签订、收取租金等,并以书面形式详细列出。
二是选择合适的代理人。代理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专业知识或经验,能够妥善处理房屋租赁事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等。
三是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委托期限、代理权限范围、报酬支付方式及金额、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例如,约定代理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租金标准,若违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是办理相关授权手续。委托人应向代理人出具授权,明确授权事项和权限,以便代理人在处理房屋租赁事务时能向第三方出示,证明其代理资格。
五是委托人要对代理过程进行适当监督,确保代理人按照约定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屋租赁人死亡怎么办
当房屋租赁人死亡时,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若租赁人是与他人共同居住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因为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是若不存在共同居住人,而租赁人的继承人希望继续租赁该房屋,需与出租人协商。若出租人同意,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相关事项;若出租人不同意,则租赁关系终止。
三是若租赁人死亡后,没有符合继续租赁条件的人员,或者相关人员放弃租赁权利,那么租赁合同一般会因承租人主体的消亡而终止。此时,承租人的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及相关事宜,将房屋交还出租人。
三、房屋租赁权属于谁
房屋租赁权的归属需依具体情形判定。
若存在有效的租赁合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基于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依法享有房屋租赁权。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方式使用租赁房屋,并获得占有、使用房屋带来的相关权益,比如在租赁房屋内居住、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等。
若有多份租赁合同,当涉及不同承租人对同一房屋主张租赁权时,一般遵循占有优先原则,即已经实际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获得租赁权;若均未实际占有,则先签订合同的承租人在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优先取得租赁权。
此外,若租赁合同存在效力瑕疵,如因欺诈、胁迫、违反强制性规定等导致或可撤销,租赁权的归属就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及法律认定来确定。若合同被认定无效,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也就不存在租赁权归属承租人一说;若合同可撤销,在撤销权行使与否及法律认定后,再确定租赁权的最终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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