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后车全责却只有交强险,赔偿真的够用吗?
追尾事故中,后车全责但仅有交强险,赔偿问题往往让车主陷入两难。 很多车主误以为交强险“包赔一切”,但实际赔付时才发现存在诸多限制,甚至可能面临自掏腰包的窘境。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与局限性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赔付分为三部分: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
若追尾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后车全责时,交强险最高只能赔付对方2000元财产损失,如果前车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例如普通剐蹭需3000元),超出的1000元需由后车车主自行承担。
仅有交强险的赔偿流程
- 现场处理与责任认定: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后车全责。
- 保险报案与定损:后车需向保险公司报案,前车需到合作维修点定损。
- 协商赔偿:若前车损失超过2000元,后车需与对方协商剩余赔偿金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关键提示:
- 交强险不赔自己车辆的损失,仅赔付对方。
- 若后车自身车辆受损,维修费用需自行承担。
现实困境:赔偿不足怎么办?
案例中常见的情形是:后车全责且仅有交强险,前车维修费1万元,交强险仅赔2000元,剩余8000元需后车车主自付。若车主无力承担,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被前车起诉,法院判决后需强制执行;
- 影响个人征信,甚至被列入失信名单。
建议参考:
- 强烈建议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低、保额高(100万保额年费约600元),可覆盖大额赔偿风险。
- 事故后积极协商: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或减免部分费用,必要时签订书面协议。
- 留存证据:保存事故现场照片、维修发票、责任认定书等,避免纠纷。
相关法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过错方承担。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交强险仅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交强险的本质是“基础保障”,而非“全额兜底”。 追尾事故中后车全责时,仅靠交强险可能让车主陷入经济困境。务必认清三点:
- 交强险财产赔付限额低,超出部分需自担;
- 商业险是规避风险的最优选择;
- 事故后主动沟通、留存证据,可减少后续纠纷。
行车安全无小事,保险配置需周全——别让一次追尾,成为压垮钱包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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