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合同带什么资料
一、深圳租赁合同带什么资料
在深圳办理租赁合同,通常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出租方需提供的资料
1. 房产证明。如果是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赁房产转租,需要提供原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等。
2. 身份证明。出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为单位的,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承租方需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明。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 若承租方委托他人办理租赁合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的街道办或者租赁管理部门会有其他特殊要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
二、机械租赁可以开票吗合同
机械租赁可以开票。
在机械租赁合同关系下,这属于一种经营活动。如果是,提供机械,动产租赁适用13%的,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如果是,适用3%征收率(目前有政策,可能减按1%征收率),也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方要求且符合条件时可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租赁的机械种类、规格、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等条款。发票开具的内容应与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相符,比如租赁的是起重机,发票内容就应准确表述为起重机租赁等相关内容。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符合税务和财务方面的要求。
三、租赁合同欠租解除有效吗
租赁合同中因欠租是否有效,需要从多方面来看。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当承租人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或金额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出租人解除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因为这是双方事先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法定解除的角度看,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并且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出租人也有权解除合同。这是基于法律对出租人权益的保护,以确保其能够正常享有租赁物所带来的收益。
不过,在解除合同时,出租人也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例如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等。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行为可能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在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时解除合同的实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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