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管辖
一、应该如何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管辖
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则:
(一)协议管辖。若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定管辖。在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管辖。一般来说,因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通常以租赁物的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租赁物的使用地不明确,则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合同约定、租赁物交付等情况来综合确定。
另外,若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不动产等特定物,还需考虑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等专属管辖法院进行管辖。总之,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管辖需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融资租赁合同之中包括哪些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物的相关条款。需明确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等具体信息,确保租赁物的特定性和可识别性,以便在租赁期间各方清楚知晓租赁对象。
(二)租赁期限。确定租赁的起止时间,这对于租金支付周期、租赁物的使用安排以及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存续期间具有关键意义。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要规定租金的具体金额、计算方法,以及租金的支付周期、支付时间、支付地点等细节,保障出租方的经济利益能够按时实现。
(四)租赁物的购买与交付。明确租赁物由谁购买、购买价格、购买时间,以及租赁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等,确保租赁物能顺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五)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规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保养责任由哪一方承担,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明确各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或诉讼等。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和供应商。承租人基于自身生产经营等需求,确定所需租赁物的具体规格、型号等,并挑选合适的供应商。
(二)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承租人将选定的租赁物及供应商等相关信息告知出租人,提出融资租赁的申请,同时可能需提供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资料供出租人审核。
(三)出租人审查与评估。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同时也会对租赁物及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调查。若审查通过,双方就租赁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四)签订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同时,出租人一般会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确保租赁物的顺利交付。
(五)租赁物交付与验收。供应商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融资租赁合同正式生效,租赁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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