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赁合同要按手印吗
一、广州租赁合同要按手印吗
在广州签订租赁合同,按手印不是必须的。
租赁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签字或者盖章都能使合同有效成立。按手印虽然不是法定的必要形式,但按手印与签字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为了更加慎重或者方便识别身份等目的,也可以选择在签名的同时按上手印。不过,无论是签字、盖章还是按手印,合同的内容都应当符合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的情形。
二、租赁合同有标注吗
一般来说,正规的商铺租赁合同会有详细标注。
从合同主体看,会标注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或号等。在商铺相关信息方面,会标注商铺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等。租赁期限也是重要标注内容,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租金条款包括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递增方式等。还会标注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出租方要提供适宜使用的商铺,承租方要合理使用商铺并按时支付租金。关于违约责任也会有标注,比如哪一方违约需承担何种赔偿责任,可能涉及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行为的界定等。此外,可能还会标注商铺的装修规定、维修责任归属、争议解决方式(如诉讼或)等内容。
三、房子如何确定为租赁合同
确定房子为租赁合同关系,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一)合同内容方面
1. 明确约定相关事宜,包括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等基本信息,这是确定租赁关系指向特定房屋的基础。
2. 有租金的约定,包括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支付等)以及支付的周期等内容。
3. 租赁期限的约定,例如明确租赁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或者约定为不定期租赁。
(二)双方权利义务方面
1. 出租人有义务提供符合约定使用用途的房屋,并且在租赁期间要保证房屋能正常使用,承租人有权利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2. 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利收取租金。
(三)实际履行情况
1. 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并且按照约定的方式(如金额、时间等)支付了租金或者有支付租金的行为。
2. 出租人对承租人使用房屋未提出异议,接受了租金或者认可了承租人使用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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