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租赁合同有哪些
一、民法租赁合同有哪些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民法中,租赁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租赁物相关条款。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的明确界定。例如,明确租赁的房屋具体地址、面积大小等。
2. 租赁期限规定。双方需确定租赁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3.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要明确租金的数额、支付的周期(如月付、季付、年付等),以及支付的具体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4.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来说,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有权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同时需妥善保管租赁物;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要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等。
6.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等情况。
二、联营合同和租赁区别
联营合同和租赁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合同目的方面。联营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双方或多方合作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作各方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并期望通过合作实现一定的经营目标。而租赁合同主要目的是一方将特定的财产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租赁方一般不参与出租方的经营管理,仅是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2. 权利义务方面。联营合同中各方按约定投入资金、技术等,共同承担经营风险,有权共同参与经营决策、分享利润等。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是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承租方仅在约定范围内使用租赁物,除另有约定外对租赁物的经营管理等不承担责任。
3. 财产关系方面。联营可能涉及合作各方投入资金或财产形成新的经营实体,财产关系更为复杂,涉及共有、按份等多种关系。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仅拥有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三、租赁合同要怎样办理
办理租赁合同一般有以下步骤:
(一)合同订立
1. 明确租赁双方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号、联系方式等,若一方为单位则需提供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2. 确定租赁物的详细情况,如房屋的地址、面积、附属设施等;设备租赁要明确设备的型号、规格等。
3. 约定租赁期限,明确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4. 协商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支付等)和支付时间。
5. 规定租赁用途,例如居住、商业办公等,并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二)合同签订
1. 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后,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若为个人租赁,双方签字;单位租赁则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 多页合同需加盖骑缝章或由双方在每页签字确认。
(三)备案(部分地区要求)
1. 对于合同等,有些地方规定需要到相关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 办理备案时通常需携带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明等材料,按照当地规定的流程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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