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弄租赁合同
一、深圳如何弄租赁合同
在深圳办理租赁合同,一般按以下流程:
(一)协商拟定合同内容
1.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码、联系方式等。
2. 确定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户型等。
3. 约定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4. 确定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支付)和支付时间。
5. 规定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商用等。
(二)签订合同
1.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确保签字人有相应的权利。
2. 若通过中介促成租赁交易,中介也可能会在合同上盖章或签字。
(三)备案(如需)
1. 租赁双方可前往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处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 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部分情况下租客办理、子女入学等事务可能会要求提供备案的租赁合同。
二、原有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原有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能够就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签订解除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租金结算、房屋交接等事项)等内容。这种方式是最和平、便捷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善后事宜。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出租方将房屋另租他人,承租方也可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且无法解决,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承租方若连续三个月未达到一定的营业额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多久可以签
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在双方就租赁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签订。主要条款包括租赁物、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内容。
如果是,租客在看房满意且与房东就租金、租赁时长、房屋用途等关键问题协商好之后就可签订合同。商业租赁可能涉及更复杂的条款协商,如场地装修、经营限制等,一旦这些问题谈妥就能签订。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任何时候都可以签订租赁合同,但要注意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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