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租赁合同怎么签
一、防疫期间租赁合同怎么签
在防疫期间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防疫责任
在合同中应约定租赁双方在防疫方面的责任,例如租客遵守当地防疫规定、房东确保房屋符合防疫安全标准等内容。
(二)租金及费用相关
1. 可能存在因防疫政策导致的经营受限或居住不便情况,要明确在这种情况下租金是否调整、如何调整,如减免、延期支付等。
2. 对于防疫相关的额外费用,如公共区域的消毒费用等,确定由哪一方承担。
(三)房屋使用限制
如果因防疫需要对房屋的使用有特殊限制,如不能进行聚集性活动等,应在合同中注明。
(四)合同履行中的特殊情况
1. 若一方因防疫被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如按时交房、收房、维修等),应约定如何处理,是顺延履行期限还是其他解决方案。
2. 当政府有新的防疫政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时,合同应约定双方如何协商调整相关条款。
(五)解除条款
约定在何种防疫相关的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以及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划分,如押金退还、已支付租金的处理等。
二、租赁合同无效装修谁承担
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装修的承担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一)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可拆除,但应当恢复原状,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1.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承租人承担现值损失,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三、合同算转租吗
房屋租赁合同本身不算转租。
正常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所有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特定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承租人取得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房屋的权利。
而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后将租赁房屋再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转租涉及三方关系,即原出租人、原承租人(现转租人)和新承租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原租赁合同中未禁止转租或者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等。转租的租赁合同是在原租赁关系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另一个租赁关系,与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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