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吗
一、商场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吗
仅说“商场租赁合同”本身并不属于违约行为。
是否存在违约要看在商场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1. 如果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支付时间交付租金,这属于承租方违约;比如合同约定每月10日前支付租金,承租方拖延至月底仍未支付。
2. 若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适合商业经营的场地,例如场地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场地基础设施损坏且未及时维修影响正常经营等,这是出租方违约。
3.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用途等方面,任何一方违反相关规定也属于违约。例如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从约定的零售用途改为加工生产用途。
总之,商场租赁合同是否违约要依据合同条款以及履行中的实际行为来判定。
二、租赁合同逾期违约金标准
在租赁合同中,逾期违约金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定标准。
(一)约定优先原则
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只要该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例如,约定逾期每日按照月租金的一定比例(如3%)支付违约金。
(二)法定调整情况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机构予以适当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如果逾期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租金利息等方面的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远超过这些损失,就可能被认定为过高而适当降低;反之,如果约定过低不足以弥补损失,也可能被调高。
三、违约是不是租赁合同作废
违约并不一定意味着租赁合同作废。
(一)轻微违约情况
如果是轻微违约,例如只是稍微延迟了几天交租金,但随后补齐,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为轻微违约通常不足以动摇合同的根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支付少量违约金等。
(二)根本违约情况
当一方出现根本违约时,可能会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类似合同作废的效果。比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这是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此时租赁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相当于终止了合同的效力。
所以,违约是否导致租赁合同作废要根据违约的性质、程度以及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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