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符合上述规定的管辖法院,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依据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另一方面,需要注意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不动产租赁,在约定管辖时不能排除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的专属管辖权。若约定的管辖法院违反了专属管辖等强制性规定,则该约定无效,仍应按照法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流程怎么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若要通过仲裁解决,一般按如下流程进行:
申请仲裁。当事人需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租金支付记录、房屋状况相关材料等。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当事人可按规定选定或委托指定仲裁员。
仲裁审理。仲裁庭会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中,双方可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
仲裁裁决。仲裁庭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裁决结果履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三、租房子合同没有到期押金可以退吗
在未到期的情况下,押金是否可以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若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对房屋造成损坏且不按约定修复等,此时出租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作为对自身损失的补偿,这种情况下押金通常难以全额退还。
(二)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若承租人与出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且未对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害等,那么出租人一般应退还押金。
(三)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因政府征收、等原因,承租人不得不提前退租,此时承租人不存在过错,出租人应退还押金。
总之,在租房合同未到期时,押金能否退还需结合具体事实及合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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