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能够理解并承担租赁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例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在无同意下签订的可能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意愿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一方通过欺骗手段使另一方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可能被撤销。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租赁房屋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否则。
(四)合同形式符合要求。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虽然口头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立,但书面合同能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
同时,双方需就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才能成立。
二、没到期允许提前搬走吗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一般是允许提前搬走的,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查看合同约定。若租房合同中对提前退租有明确约定,例如约定了提前退租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租客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支付违约金后,可在合同未到期时提前搬走。
(二)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租客提前搬走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房东可能因租客提前退租而遭受经济损失,如重新招租的空置期损失等,租客可能需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三)若存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等,租客可依法或依约,提前搬走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签合租房合同时要明确哪些事项
签订合租房屋合同时,需明确以下事项:
(一)租金及费用分担。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周期,以及、、等各项费用如何在合租人之间分摊,避免后续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二)房屋使用及维护。约定各个合租人对房屋不同区域的使用权限,如卧室为个人专属空间,客厅、厨房等为共用空间。同时明确房屋及其设施的维护责任,如谁负责报修、维修费用如何分担等。
(三)合租期限及退租规定。确定合租的起止时间,以及在合租期间如有一方需要提前退租的条件和程序,比如需提前多久通知其他合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
(四)个人物品及隐私保护。尊重彼此的个人物品和隐私,不得随意翻动他人财物,在带人进入合租房时应提前告知其他合租人。
(五)生活习惯及卫生要求。对作息时间、访客留宿、卫生打扫等方面作出约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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