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诈骗罪
一、土地租赁合同诈骗罪
土地租赁合同诈骗罪,在法律上实际是罪在土地租赁领域的具体表现。
构成此罪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一,主体方面,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其二,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三,客体方面,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的财产所有权。其四,客观方面,通常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土地租赁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欺诈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虚构土地权属、用途等情况,诱使他人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等费用后携款潜逃,或者将土地重复租赁骗取多份租金等。一旦构成此罪,将依据诈骗数额等情节,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与诈骗罪辨析
合同诈骗与诈骗罪存在一定联系与区别。
联系方面,二者都属于诈骗类犯罪,主观上均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都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行为手段不同。合同诈骗罪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通常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相关;而诈骗罪的手段更为广泛,不限于合同行为,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各种方式进行诈骗。
二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私财物所有权,又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三是定罪量刑标准有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数额及情节的认定,二者依据的具体标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合同诈骗罪在数额及情节认定上会考虑合同相关因素。
准确辨析合同诈骗与诈骗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三、合同诈骗罪的要件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其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体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二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结果,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三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合同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破坏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四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例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欺诈手段诱使受害者签订或履行合同,从而骗取财物。且骗取财物需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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