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出租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此类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租赁该类房屋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出租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者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三)出租人就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房屋订立。若出租人对房屋无相应权利,所签合同无法保障承租人权益,合同无效。
(四)租赁房屋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例如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当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当事人应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有损失的可按过错程度分担。
二、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起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证据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用以证明双方的租赁关系及约定内容;租金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租金支付情况;房屋状况相关证据,如房屋损坏的照片、视频,证明房屋现状与租赁时的差异;双方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纠纷产生过程。
(二)确定管辖。一般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撰写。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赔偿损失等;陈述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纠纷产生的原因及经过。
(四)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费。
(五)等待,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陈述主张,接受法院裁判。
三、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丢失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丢失,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若合同为双方各执一份的情况,可与对方协商,请求复印其留存的合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对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这样的复印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证据使用,具备与原件相似的证明效力。
(二)若通过中介签订合同,可联系中介机构,查看其是否留存合同副本。若有,同样可复印该副本,并让中介机构加盖公章确认。
(三)若无法取得复印件,且涉及到一些与合同相关的纠纷或权益问题,可尝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及相关约定的证据,如租金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辅助证据虽不能完全替代合同原件,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为避免日后类似问题,建议妥善保管重要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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